《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立法调研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
为完善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,提升服务质量,适应城市发展需求,3月27日上午,由市人大法工委、环资委及市司法局立法科、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科、政策法规科相关领导组成的调研工作组联合赴北园春运输公司,开展《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立法工作调研。参与调研的单位有:北园春运输公司、众惠运输出租有限公司、出租车经营承包产权人和驾驶员代表。
此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行业现状,梳理发展难题,为《条例》修订提供科学依据。
座谈会上,北园春运输公司总经理李迎军作为企业代表发表讲话,围绕公司运营现状,包括车辆规模、运营模式及服务范围;行业发展新情况、新问题,如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融合发展、新能源车辆推广;现行《条例》执行情况与存在问题,分析法规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阐述,并提出《条例》修订意见建议,从行业监管、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、运营服务规范及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探讨。
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郭晓亮表示,此次调研是推动行业法治化、规范化的重要举措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将更好平衡市场活力与监管效能,助力打造安全、便捷、优质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。
下一步,调研组将汇总各方意见,科学论证修订内容,确保《条例》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,为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。 图文 运输公司通讯员:穆奕朵